双柏县法脿镇万寿菊颗粒仓储中心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双柏县法脿镇万寿菊颗粒仓储中心建设项目(EPC+O)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双柏县法脿镇万寿菊颗粒仓储中心建设的设计、施工、运营。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28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农村局:******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在线服务QQ:******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李瑞安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邬江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双柏县法脿镇万寿菊颗粒仓储中心建设项目(EPC+O)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5-0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19 09:00 |
开标地点: | 双柏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双柏县法脿镇万寿菊颗粒仓储中心建设的设计、施工、运营。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3 家)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有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若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4.运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书面声明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负责运营的单位须具备)。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若不足******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2.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附:设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配备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后(若为联合体,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3.运营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运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由负责运营的单位提供)。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查询结果);(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附件信息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