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项目备案代码:2409-4208************居建材装饰产业园的1栋空置厂房,占地面积******办公室、原料区、成品区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类别为C3394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间的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的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钢材下料废气、亚克力板下料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调漆、喷漆、晾干及设备清洁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钢材下料废气、亚克力板下料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雕刻废气采取包围型集气罩+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调漆、喷漆、晾干及设备清洁废气采取密闭+负压收集+纸盒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设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采取集气管道+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设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管控。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颗粒物无组织措施管控措施。选择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溶剂。调漆、喷漆及烘干在同一间密闭房间进行。项目含VOCs原料采用密闭包装储存,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落实挥发性物料管理控制措施和废气收集、输送、维护措施管控要求,加强车间通风,严格环境管理,非正常工况立即停产检修。
项目调漆、喷漆、晾干、设备清洁及危废暂存间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包含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参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表1表面涂装限值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应当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三十九、工业涂装”中B级企业绩效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厂房外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项目须严格按照荆门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过程中活性炭使用管理的通知》(荆环〔2024〕61 号)落实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预处理要求、活性炭质量要求、填充量和更换时间要求、废活性炭处理要求以及台账记录要求。
同时,根据《关于全面推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升工作的通知》(荆环委[2023]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须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三十九、工业涂装”B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要求优化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及应急减排措施。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厂区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纪山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格的标准,排入纪山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以及汽车等交通噪声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营运期废边角料、焊渣、废滤筒、工业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漆及稀释剂桶、废滤芯、废漆渣(分类收集加密闭存储)及清洗剂、废清洗剂桶、废润滑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纸盒及滤袋、废催化剂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设置一般废物暂存间(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还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危废暂存间、涂料暂存间、喷漆间采取重点防渗,生产厂房、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厂区道路及时硬化,预防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应急处理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七)严格控制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53t/a、VOCs0.371t/a。
(八)规范排污口设置和标识建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台账。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申报。主体工程竣工后、正式投产或运行前,你公司需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经营方式、防治污染和生态恢复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沙洋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