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2026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标段一)
失败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YG******04-BD-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2026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标段一)
三、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19日
四、 采购失败事项、内容及原因:
本标段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招标失败。
五、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工
采购人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二街七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732
特此公告。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
附件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标段一)(项目编号:YG******04-BD-01)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8日00:00至2025年6月21日00:00止,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招标公告第3.2要求。 |
5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招投标监督部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