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要求,我局拟公开选取拉萨市中心苗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服务机构,为项目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拉萨市中心苗圃基础设施改造
项目业主: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建设内容:中心苗圃灌溉工程及道路工程进行提升改造。
项目总投资:430.3万元。
二、服务内容
1.对拉萨市中心苗圃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
2.具体服务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三、资金安排
该项目水保服务最高限价为7万元,最终以合同价为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参与。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具有水保服务相关资质;
(九)具有固定场所;
五、报名需要递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字或加盖签字印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相关资质证明(需加盖公章);
5.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6.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格式自拟,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8.“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章)。
六、选择标准
本次采用现场比选方式,从综合能力、业绩、相关主体网站备案信息等方面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七、比选材料要求
材料涵盖基本证明材料和相应佐证材料,材料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并装入文件袋进行密封包装,一式三份(密封包装材料封皮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八、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上班时间9:30至13:00,15:30至18:00)。截止2025年11月12日18:00,逾期不予接受任何材料。
九、联系方式
地点: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38号)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