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 湘办〔2023〕12 号)和《******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相关要求,我市承办的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
整改任务 |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还需强力推进。邵阳市现有94台2蒸吨锅炉,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应实施淘汰,但相关工作尚末有效开展。 |
|
整改目标 |
严格按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和 (关于<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湘市监函〔2024〕93号) 要求,完成我市15 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的淘汰注销整改工作。 |
|
整改措施 |
1.排查模底。科工信局工作专班负责在我市辖区内开展2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全面排查模底,建立工作台帐。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市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对2吨以下生物质锅炉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模底核实。市科工信局牵头组织开展2吨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注销、整改工作。 2.制定方案。根据排查模底情况,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市科工信局制定2吨以下生物质锅炉退出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时限和措施要求。 3.集中整改。对全市15台2吨以下生物质锅炉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依法依规组织企业有序整改、拆除。对已拆除的锅炉进行复查,严格执行退出标准,确保无复产可能性。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日常监管。 |
|
整改成效 |
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版)》和《关于<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湘市监函〔2024〕93号)要求,经市科工信局、市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市发改局联合进行现场核查,l5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已淘汰注销13台,改造升级变更2台,其中整体拆除7台,未整体拆除的6台锅炉已拆除压力表、安全阀、进水管、出气管等功能设施,已去功能化,达到不具备复产能力的标准。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属实,达到销号条件,拟同意销号。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1日
受理部门:武冈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武冈市广乐路5号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