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谷口高坝遗址公园提升工程(一期)设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良渚谷口高坝遗址公园提升工程(一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良渚谷口高坝遗址公园提升工程(一期)设计(项目编号:Y************001001)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良渚谷口高坝遗址公园提升工程(一期),位于瓶窑镇,项目实施范围为彭安路(104国道至老宣杭铁路段)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面积约5万平方米(75亩),主要实施区域建设约500平方米层数1-2层(含公厕)的公园服务配套用房、停车场改建、强弱电迁改、道路翻修、景观绿化提升及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等内容。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编制文物报批方案文本、方案设计、可研(含项目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项目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其他专业设计单位的积极配合工作以及报批报建、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工作、结算送审设计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三、项目招标资格要求:
(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无须报名,但在开标前需提供下列有效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注册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原件;
(5)外省单位还需提供“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3月31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街道运溪路******集团4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
七、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 联系人:陈思思
招标代理公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莫鹏强
招标人:******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