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辽河、蒲河河岸两侧国有农用地提升改造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31
发布日期:2025-11-06 项目名称 新民市辽河、蒲河河岸两侧国有农用地提升改造及规模化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31 标段(包)名称 新民市辽河、蒲河河岸两侧国有农用地提升改造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31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1-06 公示结束日期 2025-11-1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改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西城街西北委6-
******-3号 联系人 沈野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 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人 李艳双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 一、评标情况 001新民市辽河、蒲河河岸两侧国有农用地提升改造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 1 | ******有限公司 | 93.23 | ******.00元 | 合格 | 201 |
| 2 | ******有限公司 | 91.37 | ******.72元 | 合格 | 201 |
| 3 | ******有限公司 | 83.1 | ******.39元 | 合格 | 201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有限公司 | 蒋新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6290) |
| 2 | ******有限公司 | 徐慧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7600) |
| 3 | ******有限公司 | 朱俊凝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5559)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 2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 3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