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坐落于温州陶瓷品市场(鹿城路375号)的3间商铺经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完成出租确认,现将租赁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租赁基本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元/年) | 成交租金(元/年) | 承租期限 | 装修宽限期 | 中标单位(个人) |
2 | 一号馆2-001 | 126 | 49896 | 49896 | 合同起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一个月 | ******有限公司 |
1 | 一号馆1-001 | 75.6 | 29940 | 29940 | 合同起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一个月 | |
3 | 一号馆2026 | 133.54 | 48072 | 48072 | 合同起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一个月 |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见上表,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三、如有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四、现根据公司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将以上租赁结果信息予以公示,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办公室书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该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联系电话:0577-******,联系人:吴女士。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