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提升地名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传承和弘扬绩溪县历史文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8日-20日在县政府网站开展了城区拟命名道路名称征集活动,未收到任何命名意见建议。随后又征求县地名爱好者、专家相关建议,于2025年9月深入华阳镇东山、杨柳、来苏、五龙、凤灵、霞涧5个社区和溪马、高迁2个村与社区(村)“两委”干部座谈征集辖区范围内规划道路命名意见,同时到园区管委会征集园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命名建议,期间共收到道路命名建议16条。依据地名命名原则,修改完善《绩溪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为更充分地听取民意、汇集民智,确保道路名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文化性,现再次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道路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涉及城区部分道路共计42条。具体道路的规划名称、位置起止、拟命名名称及命名含义说明等详见附件。
二、命名原则
道路命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体现特色:着重体现绩溪县山水自然特征、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优先考虑使用具有历史传承意义的老地名。
2.规范健康:地名用字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含义积极健康。
3.避免重复:不得与城区内已命名的道路重名,并尽量避免同音。
4.好找好记:名称应朗朗上口,易于辨识和记忆,方便公众使用。
三、征求意见重点
欢迎广大市民重点就以下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1.拟命名名称是否贴合道路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文化底蕴。
2.拟命名名称是否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规定及上述命名原则。
3.对拟命名名称的其他修改建议或更具特色、更合适的命名方案(请附理由和含义说明)。
四、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信函邮寄: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1333号绩溪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邮编:245300)
为便于联系与反馈,请建议人注明“道路命名征求意见”字样,并留下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止。
恳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人民政府审定。
特此公告。
附件:1.绩溪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方案(征求意见稿)
2.绩溪县中心城区路网图
绩溪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