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剑阁县普安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尚未报名]
【信息日期:2025-04-21】招标公告
剑阁县普安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初步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普安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改革局关于剑阁县普安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发【2024】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4】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
2.2项目规模:项目覆盖剑阁县普安镇31个老旧小区,涉及改造******消防设施完善、水电气管网改造、雨污管网改造、小区路面整治、监控设施改造、门卫室改造、部署垃圾中转设施、增设停车位及充电桩、增添健身器材、升级养老托育设施等。
2.3勘察、初步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初步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及企业自筹。
2.5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暂按工程建安费20000万元
2.6招标范围:①勘察工作: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勘察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②初步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初步设计工作等,包括现状调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等,并取得相关批复,编制合同所列图纸成果的提交。
2.7标段划分:勘察、初步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初步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文件递交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5 月 14日 09 时 30 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 市)(网址:******),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5 月 14 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广元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电话:******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区兴业大道80号
邮 编:628300
联 系 人:李女士(异议受理人)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2栋B座1804-1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4 月 2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招标公告4.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