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人民路院区及龙子湖院区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1 | ******医院人民路院区及龙子湖院区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 | ****** | ****** |
5.2 服务期:2年;
******医院;
5.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6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非企业性质的参选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6.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8.中标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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