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001
各供应商:
经研究,对联投燕语光年2025年度渠道服务采购文件,作如下修改:
合同条款修改如下:
1.删除5.1条未及时签署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关于业绩确认及客户复核,对5.2、5.4.1条内容予以修正。
3.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的责任与义务对等,对11.5条内容调整为“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当中,指定以下联系人作为各自项目联系负责人,有权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可以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若授权代表有多人的,任一授权代表签字均可。一方的工作联系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如一方未通知或未及时通知对方的,由未尽到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4.具体合同文本内容详见附件。
采购人:******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