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五峰茶叶公用品牌建设,持续开展“楚天好”“宜昌毛尖”“宜红工夫茶”“五峰绿茶”“五峰宜红茶”宣传推介,不断扩大五峰茶叶在省内外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根据《省委农办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推动茶叶产业质量发展的意见》《五峰茶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方案》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公开遴选3家主体实施五峰茶叶公用品牌宣传推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拥有五峰绿茶或五峰宜红茶公用品牌授权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实施内容
(一)品牌形象店。围绕茶叶品牌宣传推介,支持企业开设五峰茶叶公用品牌像店,店内总面积在50㎡以上,需有醒目的公共品牌标识;需有公用品牌专用产品陈列区;需有专用品茶区;店铺需为购置或店铺签约租赁时间不得低于2年;店面干净、整洁。
(二)公用品牌包装。支持企业设计、制作、使用拥有公共品牌元素的公用品牌包装;包装上需有醒目的“楚天好”“宜昌毛尖”“宜红工夫茶”“五峰绿茶”“五峰宜红茶”品牌标识;相关包装的产品需销售2000套以上;可购买包装相关机械设备。
(三)公共品牌宣传。开展公共品牌相关推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茶事活动、投放宣传广告、安装公共品牌门头等形式。
三、申报时间及地址
各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自行申报,项目申报书于8月10日前报送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长乐大道72号407室,联系人:周系成,联系方式:******。
四、遴选方式
******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最终实施主体,并对确定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五、补贴标准
根据支持方向,完成品牌建设相关工作,按照总投资额的50%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总额47万元。
六、验收材料
(一)品牌形象店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总结、相关票据;
2.店铺面积图纸、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房产证等)、店铺照片(含门头、室内装饰)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公共品牌包装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总结、相关票据;
3.相关产品销售流水清单、包装设计图等相关佐证资料。
(三)公共品牌宣传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总结;
3.公共品牌宣传推介相关佐证资料。
七、有关要求
************农村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企业。各企业需于验收后30日内将验收相关材料上报至县茶叶发展中心周系成处。
******农村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