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漳州市吉兴汽车配件制造项目—1#厂房建设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图及建筑设计方案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规范及规划条件要求。该项目位于漳浦县绥安工业区绥安工业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8046公顷,建筑系数54.81%,容积率2.015,绿地率2.49%,本次报建工程的建筑面积:7445.0㎡,计容建筑面积:1489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管委会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核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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