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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有限公司竹木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二、联系地址:洞口县******街道健民路北端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环评股 邮编:422300 三、 联系电话:0739-******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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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竹木制品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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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为百信息科技产业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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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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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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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有限公司竹木制品加工项目,地理坐标:E 110°35′38.102″,N27°2′33.266″,项目总占地面积2662m2,总建筑面积2420m2,租用湖南为百信息科技产业园内1栋钢架棚厂房,内设原料区、生产区、锅炉房、烤房、废料区等,办公生活区均租用民房。建成后年产200万张径向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在你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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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在项目的建设、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管理。坚持文明施工,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非道路移动机械产生冒黑烟现象;施工粉尘应加强厂区地面清扫和洒水降尘;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禁止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确保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施工期各类固度应分类收集暂存,并妥善处置。 2、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下料、破片工序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废水的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洞口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软化水制备浓水和再生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经絮凝沉淀池+澄清池处理后用于水膜除尘用水,不外排;水膜除尘废水经絮凝沉淀池+澄清池处理后回用于水膜除尘用水,不外排。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5、加强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锅炉炉渣和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地面沉降竹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离子交换树脂和絮凝沉淀池沉淀渣收集后委托渣土部门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和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箱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6800t/a、NOx:1.0200t/a,总量控制指标经管理部门核定同意后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制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建成后,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 四、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实施,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对项目建设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确保项目运营中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