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都昌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鹏辉电力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29071、H50H129072共2幅图。
(二)涉及汪墩乡红桥村四组、八组、十四组、十五组、十六组、二十组、二十六组农民集体,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1)。(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73.314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用于供电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1******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7日。
******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网址:******/。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资源局
联系地点:都昌县万里大道175号
联系人员:杨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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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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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鹏辉电力项目)拟征收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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