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港2024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项目资金申请技术咨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新港2024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项目资金申请技术咨询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34号)、《湖南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细则》(湘财建〔2024〕2号)及长沙市相关规定,我司按程序上报,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共有长沙新港公铁水联运枢纽升级改造项目(长沙港霞凝港区二期、三期工程设施改造项目)、长沙新港物流园区设备更新等项目纳入2024年度强链补链项目清单。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编制长沙新港公铁水联运枢纽升级改造项目(长沙港霞凝港区二期、三期工程设施改造项目)、长沙新港物流园区设备更新项目2024年度资金分配申请材料、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2 服务期限: 合同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至2024年度资金申请和绩效自评报告完成上报并顺利通过审查。
******有限责任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状态;
(2)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不得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4.响应保证金
5.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0000.00元。
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6.1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为最低价法;
6.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7.采购文件获取
7.1 供应商应当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工作日上午8:************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
7.2 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5年4月24日17:00分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 中国************有限公司(******)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
10.其他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11.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一段462号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