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梅县区新城水质净化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联系电话:0753-******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如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5年7月9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县区新城水质净化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广梅中路445号新城水质净化厂内
******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广梅中路445号新城水质净化厂内,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2.5万吨,新增构(建)筑物主要有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房、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及巴氏计量渠、污泥浓缩及调理池、加药间、出水监测间、变配电间及进水监测间、除臭系统基础,改造构(建)筑物主要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一期鼓风机房、二期污泥脱水车间。
(1)废气: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项目产臭池体进行密闭处理,并设置收集管道将三期池体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至加湿系统后,再经生物滤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者。
(3)噪声: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其中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4)固废:项目废消毒灯管、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沉淀池污泥经压滤处理后外售;栅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联系电话:0753-******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如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5年7月9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县区新城水质净化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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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广梅中路445号新城水质净化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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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广梅中路445号新城水质净化厂内,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2.5万吨,新增构(建)筑物主要有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房、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及巴氏计量渠、污泥浓缩及调理池、加药间、出水监测间、变配电间及进水监测间、除臭系统基础,改造构(建)筑物主要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一期鼓风机房、二期污泥脱水车间。
(1)废气: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项目产臭池体进行密闭处理,并设置收集管道将三期池体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至加湿系统后,再经生物滤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者。
(3)噪声: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其中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4)固废:项目废消毒灯管、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沉淀池污泥经压滤处理后外售;栅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