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夹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联系电话:0753-******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如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5年7月18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有限公司夹层生产线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扶大三葵村
******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986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增1条夹层玻璃生产线,同时调整现有产品产能。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8万平方米、夹层玻璃1万平方米。
(1)废气:项目涂胶、压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放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磨边钻孔废水、清洗废水经多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签约林地灌溉。
(3)噪声: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玻璃边角料及碎屑、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沉淀池沉渣、废薄膜、除膜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联系电话:0753-******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如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5年7月18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有限公司夹层生产线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扶大三葵村
******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986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增1条夹层玻璃生产线,同时调整现有产品产能。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8万平方米、夹层玻璃1万平方米。
(1)废气:项目涂胶、压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放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磨边钻孔废水、清洗废水经多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签约林地灌溉。
(3)噪声: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玻璃边角料及碎屑、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沉淀池沉渣、废薄膜、除膜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