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有限公司EVA压膜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EVA压膜片加工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坛顶村东区158号-17号;
生产规模:年产EVA压膜片115万片。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邮箱:******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383号B幢3梯2511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有限公司EVA压膜片加工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有限公司EVA压膜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等反映。
******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