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有限公司对“九龙盘雷神庙储气站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并自行编制了《九龙盘雷神庙储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现根据《九龙盘雷神庙储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环评工程内容:项目建设LNG储气站1座,LNG气源主要购买于周边县市LNG厂,经槽车运输至厂区内,储气站储存规模为300m3,气化规模4000Nm3/h。项目总建筑面积465.44m2,拟在站区内建设生产用房一栋,占地面积311.22m2,建筑面积450.59m2,地下1层,地上1层;拟建门卫室1个,地上1层,建筑面积14.85m2;地上停车位5个;场地硬化面积1947.56m2;入站道路243.564m;配套建设护坡工程、场坪边沟工程、站区围墙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等。
实际工程内容:项目建设LNG储气站1座,LNG气源主要购买于周边县市LNG厂,经槽车运输至厂区内,储气站储存规模为300m3,气化规模4000Nm3/h。项目总建筑面积465.44m2,站区内建设生产用房一栋,占地面积311.22m2,建筑面积450.59m2,地下1层,地上1层;建设门卫室1个,地上1层,建筑面积14.85m2;地上停车位5个;场地硬化面积1947.56m2;入站道路243.564m;配套建设护坡工程、场坪边沟工程、站区围墙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等。
本项目的LNG储存规模为300m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九龙盘雷神庙储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1月4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以“来环审〔2024〕10号”文对《九龙盘雷神庙储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开始调试。检测期间我单位正常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检测的工况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6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1万元,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无重大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2024年11月4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以“来环审〔2024〕10号”文对《九龙盘雷神庙储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在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调试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LNG储罐装卸、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和加臭剂(四氢噻吩)泄露产生的臭气。本项目设置有BOG回收系统,运行期间产生的大量的LNG蒸发气通过BOG压缩机回收利用,且场地四周空旷,绿化面积为4338m2,有利于大气稀释、对流、扩散。
******有限公司对项目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检测结果显示,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限值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水
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夏季储罐喷淋降温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消防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源站内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项******居民区时通过禁止鸣笛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因此,项目昼夜间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来自于职工生活垃圾等。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运走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完成后,已对站区空地进行了绿化建设,绿化面积约为4338m2,因施工产生的边坡已采取植草和建设挡墙进行治理,因工程施工而被破坏的生态得到了生态补偿和恢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九龙盘雷神庙储气站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我单位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公司经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好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机场路22号
联系人:郑总(******)
邮政编码:44570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验收检测表详见链接:链接:
******/s/1PvoG6Y1L7a1zJyonki4MiQ?pwd=3evn提取码: 3evn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