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咸丰县智慧生猪全产业链综合开发项目(7个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咸丰县智慧生猪全产业链综合开发项目(7个养殖场)
2、建设地点:咸丰县各乡镇
3、项目概况: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65333.25m2(约398亩),总建筑面积144355.89m2,一期项目主要建设7个养殖场,其中种繁场4个(共计年存栏6420头母猪)、育肥场3个(共计年存栏21800头育肥猪),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基础及环保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90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4456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和润城A栋2单元12层1202号
联系人:熊工
电话:******
邮编:44500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
责任编辑:杨阳
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